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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黄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释义
    湖北省黄石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二港村、石龙头村。补偿标准:耕地:44980元/亩;菜地:53976元/亩;果园:49478元/亩;茶园:49478元/亩;精养鱼池:49478元/亩;林地:31486元/亩;未利用地:17992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牯牛洲村、闸口社区、滨湖村、龙山村、龙泉村、五湖村、下段村、章山村、新港村和江北管理区。补偿标准:耕地:42930元/亩;菜地:51516元/亩;果园:47223元/亩;茶园:47223元/亩;精养鱼池:47223元/亩;林地:30051元/亩;未利用地:17172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塞山区高等线50米以上的山体。补偿标准:耕地:40040元/亩;菜地:48048元/亩;果园:44044元/亩;茶园:44044元/亩;精养鱼池:44044元/亩;林地:28028元/亩;未利用地:16016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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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0: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