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把证据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警察把案件证据弄丢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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