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刑标准细分 |
释义 | 一、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刑标准细分 1、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判刑标准细分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的现役文职干部、士兵等军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这里的严重后果,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战斗失利的; 2、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3、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4、造成武器装备或者国家和人民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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