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内容有哪些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六大内容: 1、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4、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