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与律师沟通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首先,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会见律师,并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会见。其次,会见时必须在规定场所进行,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最后,在会见过程中禁止传递任何信息或物品,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请律师会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会见的时间和地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有权在受理委托的案件中,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的当事人,并代理当事人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会见律师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律师会见的地点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指定,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律师、当事人的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不得向被告人传递通信、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类似行为。”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与律师沟通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