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策: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的,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的。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的,因为这类涉及子女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如果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来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来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策: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的,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的。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的,因为这类涉及子女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离婚怎么起诉对方?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一旦确定要走起诉离婚的模式,那么首要考虑的就是管辖法院问题,也就是说你需要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哪个法院有权受理你的案子。一般通行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解决了管辖问题之后,起诉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自己主张成立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庭立案。在立案庭立案成功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之后,就是等待法院向对方送达传票及准备接下来的开庭庭审了。最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 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来怎么判 离婚案件原告不到庭,法院会发传票传唤,如果还不到庭,按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到法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到法庭的处理办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根据最高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依然不同意离婚,但从以上情况综合分析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也有第三次或第四次才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聘请专业婚姻律师来指导、收集和策划双方婚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争取早日判决离婚。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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