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检察院只是受理、审查、侦察案件,待案件侦查总结,出具《侦查终结报告》,才决定是否提起 公诉 ,以至到法院审判步骤。具体到达时间,受检察院审查、侦察环节影响,无法提供详细时间。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