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决议是合法的,股东会无权随意变更。如果变更,将影响公司稳定性和商业信誉,不符合公司法要求。股东可以诉讼要求撤销决议,维护自己权益。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董事会决议不存在任何瑕疵。这些决议是董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的体现。如果允许股东会随意更改这些决议,必定会影响公司的运营稳定性,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不符合公司法所确立的公司架构要求。因此,这些决议是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所形成的,股东会无权予以撤销。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不服,认为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召集或表决程序违法,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要求撤销决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四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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