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怎么处罚 1、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选择最重的罪名判刑。触犯有多个罪名的处罚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多次犯罪刑期是否叠加 叠加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把刑期扩大了,应该是数罪并罚: 1、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牵连犯等之判处一罪,所以没有刑期叠加的问题; 2、不同种的犯罪行为会实行数罪并罚,刑期并不是叠加,判处的刑期会在所犯所有罪中刑期最高的那个以上,所有罪刑期相加的和以下,但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下的,判处刑期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