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就想走人怎么办? |
释义 |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证据是关键,用人单位应提供工作时间、工资发放表等证明。在劳动法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广泛适用。相关法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法院解释、证据规定等。试用期未签合同,公司仍需保障员工权益,可等满一定时间限制后补签合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总之,如果在试用期的你没有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公司还是要保障你的权益,如果你想签订的话,那么也可以在这个公司多做几个月,等满了一定时间限制后,法律上便可视为签了劳动合同,你只需要补签即可,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疑惑,那么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并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争议中,证据是关键,需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可适用,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工资发放凭证、社保记录等都可要求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保障自身权益,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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