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4)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5)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 (6)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7)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8)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9)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10)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1)受益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2)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13)风险揭示; (14)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5)信托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遗嘱信托的优点及意义是怎样的 遗嘱信托的优点如下: 1、延伸个人意志,妥善规划财产; 2、以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 3、避免继承人争产、兴讼; 4、结合信托,避免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 遗嘱信托的意义如下: 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荣耀; 2、可以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 3、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 二、基金包括什么是一种什么关系 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因此会做具体的区分。一般来说,基金反映的是信托关系,即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型基金不反映信托关系。股权私募基金以股权的形式体现,也就是股权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以借款关系体现,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九条规定,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