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式包括:实行施压清收,处置清收,专组清收,协调清收,施压力清收,责任清收;施压清收: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的清收小组;处置清收: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采取扣除、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专组清收:对于有能力偿还但拒绝偿还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1、实行责任清收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 2、实行协调清收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3、实行依法清收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4、实行专组清收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