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往分公司打款怎么做账 |
释义 | 法律分析:①收到公司备用金时:借:现金---备用金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②支付费用时借:相关费用贷:现金---备用金 ③月末寄费用到总公司: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贷:相关费用 自己可以调节。因为分公司只交流转税,不交所得税。分公司的帐年底全部汇集到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交纳所得税。所以费用怎么分配,不影响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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