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判刑三年不是缓刑的原因是什么 |
释义 | 孕妇判刑三年不是缓刑的原因是什么? 孕妇判三年不能判缓刑的原因如下: 1、只有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才能够使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一律不都不能适用缓刑。 2、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通常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就是这个道理。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3年的刑罚,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3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