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金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解约定金,通常指的是以其为保留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当事人在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一、开发商没签合同,有收据可以起诉吗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以上就是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的回答了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或者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能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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