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与继承转移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之处在于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次两者的继承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一、民法典中代位转继承是否适用遗嘱 在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转继承是可以适用遗嘱的。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代位继承是发生于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有这种情况的,遗嘱就不会发生效力的,因而代位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原因死亡的,这时候的遗嘱是可以发生效力的,因而转继承是可以适用遗嘱继承。 二、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怎么继承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即接受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此时继承人的继承人将转为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除非被继承人在继承人死亡后改变遗嘱,否则此时将按照新遗嘱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去世可否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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