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在向民政局提交前丢了的,不需要补办,双方再撰写一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一份然后签字即可。已经向民政局提交的,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不需要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与原件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