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打工老板拖欠工资,又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 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