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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驻村第一书记有实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以上,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法律依据:
    《万宁市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严肃工作纪律。第一书记要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作风建设,保持吃苦耐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作风,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参与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遵守党纪政纪,严格行为规范,注重自身形象,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第一书记要自觉接受镇党委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根据实际总结半年、年终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签字后,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年底与村党支部书记一同参加镇级年终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第六条 实行工作记实制度。第一书记要坚持填写民情日记,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以及建立工作台账,对调查问题、反映情况、民生实事等分门别类,制定计划、倒排日期、加速推进。
    第七条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市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要召集一次第一书记交流会,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每季度,市选派第一书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听取第一书记汇报所派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委组织部、农委办、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以及派出单位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第一书记在工作上碰到的难题进行研究和帮助解决,对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进行科学配置、重点倾斜,对出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积极排查、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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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