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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自身身体情况不舒服而请假在家,请问普通高中有权利开除学生学籍吗?
释义
    开除学籍是一种处分,只有在学生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后学校给予学生本人所有处分中最严重的一种处理,开除学籍需要经过学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备上级教委,同时处分记录放入学籍档案。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高中毕业后,回原校复读,还可以被学校开除学籍吗?
    开除学籍的影响是会被记入本人的档案信息,学生要将本人的档案等从学校转移出去,找到接受档案的地方;并且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学,接受教育;需要重新就学或就业。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注销高中学籍两年后,还能重新注册吗?
    法律分析:不能,学籍注销不能重新办,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要退学,班主任不给开除学籍
    开除学籍的影响是会被记入本人的档案信息,学生要将本人的档案等从学校转移出去,找到接受档案的地方;并且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学,接受教育;需要重新就学或就业。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老师要是把学生学籍开除了会怎样?
    刑事处罚会开除学籍。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不跟学校去实习开除学籍违不违法
    开除学籍的影响是会被记入本人的档案信息,学生要将本人的档案等从学校转移出去,找到接受档案的地方;并且不能继续在学校上学,接受教育;需要重新就学或就业。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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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