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的开车行为 |
释义 | 危险的开车行为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驾和醉驾、无证驾驶、开车时接打电话等。 安全行车的方法: 1、检查车辆状况,不带隐患上路; 2、系好安全带,提高安全意识; 3、不疲劳驾驶; 4、不喝酒开车; 5、恶劣天气行车,注意路况; 6、车辆路上遇到情况,要正确处理; 7、要注意交规,不争时间; 8、行车途中,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超载。 行车前必须检查的项目有: 1、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2、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燃油和机油是否足够用; 4、散热器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5、蓄电池液面高度是否达标; 6、脚踏制动踏板,检查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7、离合器是否分离彻底; 8、手动变速杆,检查变速器是否挂空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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