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整地块及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东戴河新区老户屯路东、长城大道北地块原教育科研用地,欲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高等院校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农林用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