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庭审辩论的程序和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及程序,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发言或答辩,以及互相辩论。民事诉讼流程包括立案、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和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应按照特定顺序进行,而调解可由法院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若当事人不上庭,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上诉程序包括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由二审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民事诉讼流程: 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法庭辩论应当按什么顺序进行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的程序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上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的辩论。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 辩论顺序: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后的调解应该怎么进行呢?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不上法庭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 1.诉讼期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结语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明确,依次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最后进行互相辩论。民事诉讼流程包括立案、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和开庭审理等步骤。法庭辩论应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进行,最后进行互相辩论。调解阶段,人民法院可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协助,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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