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密管理的内容包括 |
释义 | 保密管理的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的涉密人员、涉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公司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完成相关保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宣贯、保密登记、检查、以及保密教育等; 3.负责公司涉密设备和涉密载体管理,包括申报、维修、报废等; 4.保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对安全保密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审计、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性操作进行及时纠正; 5.负责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悉国家保密法,具有保密员资格证书,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3.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局域网等相关计算机知识; 4.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申请(二级)经验者优先; 5.工作认真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另外,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2.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3.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4.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5.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6.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7.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保密管理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二)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五)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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