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1912年3月,经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由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的一部法律。这是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律。《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