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中介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分别有:中介合同是三方主体,中介人为合同双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主体;中介合同由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直接达成一致的协议;法律其他规定。 一、居间租赁约定私下交易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居间合同私下交易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居间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委托人利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居间人私下交易的,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二、房屋买卖违约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吗 房屋买卖违约,如果在违约之前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支付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有哪些义务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有以下义务: 1、报告订购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体的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2、忠诚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居间人的权利: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