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主观: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