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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纠纷答辩要注意哪些
释义
    答辩,是您针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在法定期限内(不少于15日)根据您所认为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答辩状,也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口头答辩。其目的是,使法官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中,很清楚的知道您对本次诉讼的态度,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事实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在答辩时,您要注意的是,您要首先对对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表明一个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进行承认或反驳,要有针对性。而且如果对方变更了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您可以要求法庭给予您新的答辩期,以便于您组织证据进行反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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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