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签字有哪些讲究 |
释义 | 1、把合同包括附件都准备清楚了以后,就需要双方签字生效。签字是合同生效的重要的一步。首先必须是保证买卖双方本人,如果是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要由单位来出具证明,如果本人不能在场,那么单位代理人需出具公证机关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者是签署的委托书。 2、还有一个细节可供大家参考,当然这个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所必须的。签署合同的时候我们通常个人都会在合同的最后一页的落款处签上名,写上日期。当然这个按上手印并不是必要的,如果是方便的话按上手印对于合同的效力,以及将来发生争议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法律规定签字就可以。 3、大家在以后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在合同的每一页上都要签署自己的名字,但每一页不一定都要写日期,在合同的最后签字盖章处签名书写日期,当合同发现争议的时候,这些小细节都会提高证据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一、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办房产证吗 答案是可以的。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购房合同合同订立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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