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农民种地还需要交水费。 为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家水利部等三部门特制定《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从北京、天津等9个省份开始实施水资源税的征收试点管理。以后,这些省份农业生产用水也将率先开始征税。《办法》规定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率先试点的9省份分别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这些省份都是水资源比较紧张的,相对匮乏的。所以,办法的实施也是为了引导合理用水,节约水资源。 以下6种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1、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2、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3、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4、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5、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6、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