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系亲属能当入党介绍人。只要不是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即可。 担任入党介绍人的条件如下: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与自己联系较多和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邀请。 如本人找不到适当的同志,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经入党申请人同意。 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