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通常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可以上户口。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现在的户口管理中,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集体户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等的人而立户。 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可以由户主、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抚养人或邻居向孩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是被弃养的孩子,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孩子上户口需要携带父亲和母亲各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孩子父母的结婚证明。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