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涉及到委托合同、销售合同等多个法律关系。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相关条款,法律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裁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受委托人在代表委托人从事的活动中,应当为委托人利益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委托人撤回委托书的,应当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代理活动,并将已经开始的代理活动告知第三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销售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是否可以直接对外销售,委托人撤回委托书后,受托人应当立即停止代理活动,并将已经开始的代理活动告知第三人。如果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