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干部私自出售农村集体土地怎么办? |
释义 | 私自买卖集体土地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罚款。违反土地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也受罚。 法律分析 私自买卖集体土地应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拓展延伸 应对村干部私自出售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措施 应对村干部私自出售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所有权的明确和集体土地的保护。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和举报村干部的违法行为。第三,加大对村干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责任,严惩违法者,以起到震慑作用。此外,还需加强监督机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的安全和利益。通过以上法律措施的综合应用,能够有效应对村干部私自出售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结语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对私自买卖或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为应对村干部私自出售农村集体土地问题,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教育、打击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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