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编制真的要取消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取消,只是改革。改革最开始的想法是,极少部分转行政,绝大部分转企业,只有医院、学校等纯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保留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 法律依据: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修改完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改革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仍按各项支出的最终用途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应根据不同的性质列入“委托业务费”(30227款)、“其他支出”(39999款)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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