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通过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决议是在哪一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979年10月25日,日本名古屋,国际奥委会执委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 这是新中国体育走向世界的又一新起点,也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掀开新篇章的重要起点。 回望四十年,从“名古屋决议”诞生到重回奥运舞台,中国开启了奥林匹克的新征程,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奉献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体育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兴办和支持体育事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增进青年、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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