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得国籍的方式: 1、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也就是说一个人刚刚出生在某国时即具有了某国法律赋予的国籍身份; 2、继有国籍,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等。 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有: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需要注意的事项: 1、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2、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3、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4、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