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tm 商标 可以告 商标侵权 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而且也不算是侵权。原则上是可以的。 因为TM商标是国家已经受理了该商标的申请,商标审查可能通过也可能不通过,也就是说TM标并没有取得商标的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更谈不上侵权。建议拿到 商标注册 证后再讨论侵权的问题。 商标 侵权行为 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经 注册商标 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 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 商标权 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 过错责任原则 。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法律客观: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 商标许可 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 侵权行为 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注册商标 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