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泉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酒泉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酒泉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2.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3.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5.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酒泉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5.生产设备配置图 6.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7.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9.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 10.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 11.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2.委托代理人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3.企业自我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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