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买完房了,贷款资金发放下来,开始进入正常还贷环节,那后续不交公积金一般并不会影响到买的房子,客户只要记得按时偿还房贷月供就行了。如果办了公积金贷款后就马上停缴公积金,那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认为客户是故意的,而此种行为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并不公平,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也就有可能和受托银行一起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者之后按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来计息。 当然,不同地区,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要求也会有所差别,建议具体咨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一同缴存的,一般都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所以也不是客户想停缴就停缴的,除非客户办完公积金住房贷款后就立马辞职。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