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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释义
    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选择退股或者转让股份。股东退股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股权回购有哪些规定呢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中,发生回购股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
    原因一:出现法律规定的回购股权的情形。
    原因二:
    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
    原因三:出现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实现股权被回购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如下: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的规定: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1、如果公司负债大于资产,股东应提供担保。当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退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公司的收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可能会损失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股东退股应当按照公司减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债务,继续退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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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9: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