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发布通缉令 |
释义 | 第二百五十二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百六十条通缉越狱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 一、通缉适用于哪些对象 第一百二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 第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作出逮捕决定,并将逮捕决定书、通缉通知书和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身份、特征等情况及简要案情,送达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协助。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二、我国的通缉令有几种 《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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