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席仲裁处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劳动仲裁对方缺席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如果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这个时候的裁决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缺席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缺席判决的后果: 1、当事人不到庭,很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等,并导致败诉; 2、现实中,不少案件在当事人缺席判决后,缺席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意识到,由于未及时到庭参加诉讼,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 3、一审不到庭,判决后再上诉,会给自己及其他当事人制造诉累; 4、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劳动仲裁缺席审判规定: 1、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认定: 如果申请人立案后,被申请宏坦人未到庭,仲裁庭审理时的首要问题就是被申请人的主体,审查被申请人是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的当事人; 2、仲裁条款的审查: 因为仲裁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选择,所以双方的合意很重要,而且必须有书面的意思表示。但在有些时候,可能在文字表述上有些不完备,造成对仲裁条款理解有分歧。这时,就需要仲裁庭对仲裁条款的适用进行严格的审查; 3、送达程序是否完备: 申请人立案后,应提供被申请人的真实确定准确的地址,以便仲裁机构向其送达相关的仲裁法律文书洞亩,向被申请人明确表达仲裁机构受理该案蔽颤桐件的事实。在此阶段,仲裁机构一定要要求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真实准确的地址,以保证仲裁文书能确实让被申请人收到。审查是否穷尽一切送达方式,最后采取公告送达。 综上所诉,劳动仲裁判决缺席对自己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是申请人缺席的话,那么就是做直接撤销劳动仲裁的申请。如果是被告缺席的话,那么就是做缺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森碧毕,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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