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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怎么判?
释义
    法律分析:1、未经注册商标所用人许可,在同一类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5、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导致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7、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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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6: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