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追回赠与他人的钱财? |
释义 | 赠与是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行为,但夫妻财产的赠与不受撤销限制。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无效处分,配偶可向法院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在标的物未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转移之后则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但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3章第4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赠与他人的财产能否在法律上要求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他人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的。赠与是自愿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并且没有任何对价或条件的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财产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给了受赠人。因此,在缺乏特殊约定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赠与的财产通常不能被要求返还。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误导、威胁等违法行为,或者赠与人在赠与时未能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赠与行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赠与的财产可能可以在法律上要求返还。综上所述,赠与他人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无法要求返还,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 结语 赠与是一种自愿将财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一旦完成即不可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通常不能要求返还。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存在欺诈、误导、威胁等违法行为,或赠与人未充分了解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虽然赠与一般情况下无法要求返还,但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例外。在夫妻财产中,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被认为无效,配偶可向法院主张返还。总之,赠与行为需谨慎并遵守法律规定,以免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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