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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区别
释义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以前统称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一、什么是犯罪嫌疑人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坏人”吗?
    简单的说,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刑事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称为刑事被告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不能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称为“罪犯”,更不能成为“坏人”,因为很多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可能被法院判决无罪。
    二、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会见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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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