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二、银行存款、股票转移、隐匿处理及对策。三、公司、企业股份转移隐匿的方式及对策。四、其他家庭动产的转移隐匿问题及对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三条 发起设立的程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