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考虑被保险人的既往病史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患有红斑狼疮肾病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对赔偿金额进行限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明确赔偿标准、赔偿金额及赔偿期间等内容,对于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疾病或病变,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告知。 2.《保险法》第二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实回答保险公司的询问。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形拒绝承保或者理赔。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合同所称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疾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经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病变,保险人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所患病情和医疗证明,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总结: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需要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情况,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合同约定考虑既往病史对赔偿金额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