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扣除存在待核实的事项要怎么提供证明材料 |
释义 | 由于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存在待核实的事项如下: 1、填好信息不正确:信息不正确主要包含扣除本年度不正确、递交的材料发生缺少或者未完备的状况; 2、申报方法不正确:现在也有根据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税本年度自主申报这两种情况,用户若想每月发放工资报个税时就在薪资中享有专项附加扣除得话,申报方法务必挑选根据义务人申报; 3、审批期还没完成: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审核期是3-5个工作日,要是在申报后没有接到申报不成功的有关信息。则审批期完毕,用户就可以接到退钱; 4、所选择的缴纳企业不正确:同一专项附加扣除新项目只有在一家就职单位进行扣除,一旦挑选则享受不到到扣除利益。 个税退税显示附加扣除待核实怎么回事? 个税退税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为享受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纳了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款。附加扣除是指在2019年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新政策中新增的一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综上所述,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要交哪些佐证材料,子女教育费用扣除,国内教育的,不需要提供资料,国外上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资料备查;首套房房贷利息扣除,需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证明,房租扣除需要提供租房协议,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赡养老人费用,父母有一方满60周岁,独生子女扣除2000元,不需要提供资料,非独生子女均摊扣除的,不需要提供资料,非均摊的,需要提交协议。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二十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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