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中止后什么时候都可以恢复执行吗 |
释义 | 执行中止恢复的时间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 一、欠钱起诉胜诉后有欠条还不起怎么办 1、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偿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以劳务的方式予以偿还。 2、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二、履行探望权时具体要注意什么 履行探望权时要注意的问题有: 1、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考虑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等; 2、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如果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诈骗犯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刑事案件判决后,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民事部分的,如其有能力而拒不退赔,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如无能力赔偿的,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其分期偿还;实在无法执行的,可以暂时中止,等嫌疑人又能力时再执行。这个执行伴随到嫌疑人死亡为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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